安置多久?
最佳答案
安置時間規定
緊急安置的時限不得超過七十二小時。若非七十二小時以上的安置無法有效保護兒童及青少年,則可向法院請求裁定延續安置。延續安置的最長期限為三個月;如有必要,則可申請法院裁定再次延長,每次延長的時間為三個月。對於延續安置的請求,可以使用電話、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進行。
安置多久?
緊急安置的時限不得超過七十二小時。若非七十二小時以上的安置無法有效保護兒童及青少年,則可向法院請求裁定延續安置。延續安置的最長期限為三個月;如有必要,則可申請法院裁定再次延長,每次延長的時間為三個月。對於延續安置的請求,可以使用電話、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進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