寵物不養了怎麼辦?作者: 何婉 / 2024-12-08 寵物不養了怎麼辦? 最佳答案 根據動物保護法第5條第3項規定飼主所飼養的動物必須遵循規定,除了可以送往動物收容機構或是由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指定的地方進行收容處理外,嚴禁隨意棄養動物。本市不再飼養的流程飼主可以辦理讓渡公告手續,無論是否為桃園市民,都可進行此項申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