寵物不養了怎麼辦?

寵物不養了怎麼辦?

最佳答案

根據動物保護法第5條第3項規定

飼主所飼養的動物必須遵循規定,除了可以送往動物收容機構或是由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指定的地方進行收容處理外,嚴禁隨意棄養動物。

本市不再飼養的流程

  1. 飼主可以辦理讓渡公告手續,無論是否為桃園市民,都可進行此項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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