無故曠職會被告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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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無故曠職的後果
如果勞工在預定的上班時間內未到,而又沒有向雇主請假,則可被視為曠工,這通常被稱為曠職。根據勞動基準法第12條第1項第6款的規定,勞工若在「沒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持續曠工達三天」或「在一個月內累計曠工達六天」,則雇主有權合法終止勞動契約。在這樣的情況下,雇主可以隨時直接通知勞工解除勞動契約,而無需提前通知或諮詢勞工的同意,勞動契約將因此根據雇主的單方面決定而結束。
無故曠職會被告嗎?
如果勞工在預定的上班時間內未到,而又沒有向雇主請假,則可被視為曠工,這通常被稱為曠職。根據勞動基準法第12條第1項第6款的規定,勞工若在「沒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持續曠工達三天」或「在一個月內累計曠工達六天」,則雇主有權合法終止勞動契約。在這樣的情況下,雇主可以隨時直接通知勞工解除勞動契約,而無需提前通知或諮詢勞工的同意,勞動契約將因此根據雇主的單方面決定而結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