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法官終身職嗎?

大法官終身職嗎?

最佳答案

大法官的任期制度

司法院的大法官在任期上與法律的規定有所不同,除了由法官轉任的情況之外,不受憲法第八十一條及相關關於法官終身職的條款約束。大法官的任期為八年,這個任期是獨立計算的,不論屆數,也不能連任。需要注意的是,院長及副院長身分的大法官則不受這一任期限制。根據中華民國九十二年總統的提名,其中有八位大法官,包括院長和副院長,享有四年的任期,而其餘的大法官則按照八年的規定執行,無需遵循前述的任期規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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