賣過期食品罰多少?

賣過期食品罰多少?

最佳答案

處罰規定

根據食藥署的重申,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(簡稱食安法)第15條的規定,任何食品或食品添加物若超過有效期限,皆不得進行製造、加工、配製、包裝、運送、儲存、販賣、進口、出口、作為贈品或公開展示。違反者可處以新臺幣6萬元以上、2億元以下的罰款;若情節嚴重,還可能面臨停業或歇業的命令,甚至取消公司、商業或工廠的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,或取消食品業者的登錄資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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